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4名,派驻都匀市毛尖镇富溪村和摆桑村工作,要求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及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 招聘岗位、人数和工作地点
1、岗位: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
2、人数:4人
3、工作地点:毛尖镇摆桑村和毛尖镇富溪村
三、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都匀市户籍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失业人员。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期满人员不予报名。
(二)范围
1、4050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残疾失业人员;
3、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内的失业人员;
6、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7、登记失业一年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在校期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9、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10、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四、待遇及相关情况
1、相关待遇按照都匀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0%执行(为192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2、免费提供住宿
五、报名地点
都匀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都匀市大十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六、报名方式
持一寸照片1张,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咨询电话:8250330 8241233
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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