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方案规定了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人员招聘工作。
第三条 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继续深化用人用工制度改革,招聘专业人才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求,促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四条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坚持人适其岗、人尽其才,充分发挥潜能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二章 招聘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为使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司招聘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公司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
(三)负责招聘办公室成员的审定;
(四)负责招聘工作组成员的确定;
(五)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处理等。
第七条 公司设立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聘日常办公,招聘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等
第八条 招聘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和政策,拟定招聘计划,报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公布招聘计划;公布招聘岗位及其职责和任职条件;准备和下发相关资料、表格;受理招聘报名并整理报名材料;负责对招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公布参加招聘人员名单;公布聘用人选;负责招聘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第九条 招聘监督工作
招聘监督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参与招聘过程的各项会议和活动,招聘监督工作设立意见箱,受理员工反映意见、建议和接受举报,并将群众意见汇总后反馈招聘办公室,重大问题直接上报招聘领导小组。
第三章 招聘内容
第十条 招聘人数
第十一条 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服从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及职责意识,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3.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
4.讲政治、讲大局,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重大决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
(二)年龄条件
1.应聘仓储保管员岗位,取得粮食保管员证书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2.其他应聘岗位年龄要求18--35周岁。
(三)发布公告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附表2)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地点:贵州铜仁市梵净山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沙子坳粮库)。
3.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 7月15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5:00)
4.报名所需资料
①学历证书、专业证书
②居民身份证
③其他资料
④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2张
以上资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招聘领导小组收取复印件一式一份。
5.初审资格,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6.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复审。
第十二条 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为参加考试人员(具体名单以公告为准)。考试由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报名岗位人数资格审核通过比例在1:3(含)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笔试100分制,面试100分制。总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排名。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达不到1:3,取消该岗位招聘。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口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3)面试结果公示。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江口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体检。
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报告,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出具体检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第十三条 考察
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考察时,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业工作人员的;
5.其他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第十四条 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公司支委会及相关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聘用
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结束后,无不良反映的拟聘用人员,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到招聘企业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3个月后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拟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6--6624186
工 作 日:8:30-12:00,14:30-18:00
(信息来源:http://www.jiangkou.gov.cn/xwzx/tzgg/202307/t20230710_80782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