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金穗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是经湄潭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授权湄潭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各级政府储备粮油的管理和粮油购销业务工作。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我公司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仓储储备管理工作人员3名,招聘详情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仓储储备管理人员3名。
2.工作地点:贵州省湄潭县金穗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二)招聘条件
1.仓储储备管理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主要负责粮油轮换、储存保管及检化验工作,具体工作根据公司岗位需要接受调整。
2.性别,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品行端正,无社会不良记录,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学习、分析、沟通协调能力。
(三)不符合公司招聘条件的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有不良征信记录的人员;
5.在国家和法定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6.曾参加过非法组织的人员;
7.曾参加过非法上访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组织实施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4.报名地点:贵州省湄潭县金穗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湄潭县黄家坝街道工业园区B区,湄潭康宁精神病医院左拐10米)
5.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195227778
6.报名需提交如下资料:
(1)《湄潭县金穗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报名表》(附件1)1份。
(2)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
(5)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6)涉及打印和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
7.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真实、完整、有效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并保持通讯畅通。
8.报名其他要求: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认真、如实登记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按招聘条件、任职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报名人数不足30人(含30人)直接进行初试,初试合格后按照3:1比例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超过30人以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围绕粮食储备相关知识,按百分制计算。进入笔试人员将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笔试成绩公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排名,按3:1比例明确面试人员范围。采取现场面试评审方式进行能力素质评估,由面试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应聘人员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按照考察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
(六)参公体检。拟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参公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出具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个人人事档案查阅,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八)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由贵州省湄潭县金穗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被聘用人员要按要求准时报到。除不可抗力影响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3个工作日仍未报到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录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试用期三个月,一经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年限最低三年。
(二)工资福利按照公司现有薪酬体系执行。
(信息来源: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404/t20240407_84154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