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人民医院2016年度赴省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急需专业人才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安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市发〔2013〕23号)和《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3〕14号)文件精神,针对西秀区人民医院急需专业人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6年度赴省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才40名。为确保引才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6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16日后出生)。
2、具有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毕业生,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16日后出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5年3月16日后出生)。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西秀区人民医院赴省内外高校招聘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热爱本专业、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毕业时能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
二、招聘的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报名
报名由西秀区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免交报名费,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可。
(一)网上报名
报 名 时 间:2016年3月3日至16日下午18:00
报名电子邮箱:1049376139@qq.com
(二)现场报名:
招聘办将分别到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2016年春季校园招聘会上进行现场招聘,请考生届时关注。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具有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近期正面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具有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近期正面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201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含网上打印在高校学习期间所学科目成绩情况表,并加盖学校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近期正面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5、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提交电子版报名表和各类证件的扫描件进行初审;通过现场报名的考生,提交报名表和各类证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进行初审。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西秀区人民医院负责实施。审查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通过审查环节的,经区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或清退;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引才招聘过程中或工作(试用期)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及档案未完善、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记录在案。
四、考核
考核不设开考比例。
(一)按三类考生进行考核
1、A类(硕士研究生<学位>及以上人员)的考核:
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2、B类(具有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的考核: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先调减A类岗位计划数,再按调减后拟聘岗位进行B类人员考核。
(1)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根据调减后招聘岗位1:1的比例,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2)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的,先按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本岗位专业科目平均成绩高的顺序进入下一环节,再按加试岗位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C类(2016应届毕业生)的考核: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先调减A类、B类岗位计划数,再按调减后拟聘岗位进行C类人员考核。
(1)专业测试:考生测试成绩须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根据调减后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根据调减后拟招聘岗位1:1比例,从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加专业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3)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的,须加试岗位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计算
1、专业测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A类、B类总成绩为面试成绩,C类总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进行计算。
(三)有关考核事宜
1、专业测试方式为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根据各引才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和《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或复检的,经区招聘办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四)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在考察合格后15天内)统一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三)考生现实表现和证明材料由学校出具审查意见,并审查考生学籍档案;考生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材料由考生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或所在地村(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
(四)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4、不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办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公示期满上报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未取得引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个人档案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拟聘人员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个人档案后,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批准聘用。拟聘用考生提供个人人事档案、各类证书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为西秀区人民医院2016年事业编制计划,并经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主管局和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聘用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人员,按照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执行;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的其他待遇按照西秀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规定执行。
八、纪律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凡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需回避的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九、其它事项
(一)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和未尽事宜,由西秀区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二)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西秀区人民政府网”、部分省内外医学院校官网,在招聘过程中有关引才招聘信息都将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咨询电话:
西秀区卫计局:0851-33232145
西秀区人民医院:0851-38128252
(四)监督电话:
西秀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监督电话:0851-33351707
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33460221
(五)西秀区人民政府网:http:// www.xixiu.gov.cn
附件:
附件1 安顺市西秀区2016年度赴省内外高校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1: | |||||||||
西秀区人民医院2016年度赴省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 |||||||||
人社部门(盖章):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制部门(盖章):西秀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
序号 | 单位性质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说明 | 招聘计划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报考条件 |
01 | 差额事业 | 专业技术 | 01 | 内科 | 从事内科工作 | 7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02 | 外科 | 从事外科工作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03 | 妇产科 | 从事妇产科工作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妇产科) | ||||
04 | 儿科 | 从事儿科工作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 | ||||
05 | 检验科 | 从事检验科工作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
06 | 耳鼻喉科 | 从事耳鼻喉科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07 | 急诊科 | 从事急诊科工作 | 8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重症医学) | ||||
08 | 麻醉科 | 从事麻醉科工作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麻醉学 | ||||
09 | 药剂科 | 从事药剂科工作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药学 | ||||
10 | 口腔科 | 从事口腔科工作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11 | 眼科 | 从事眼科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合计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