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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岭自治县林业局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充实林业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我局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干部任用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工作人员调动的通知》(关组通〔2013〕77号)等规定,结合我局相关事业单位岗位缺编情况,拟面向全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开比选2名工作人员到县林业局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公开比选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干部选到县林业局工作。

  二、比选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比选岗位为关岭自治县国营冒寨林场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各1名。

  三、比选范围及岗位资格条件

  (一)比选范围

  关岭自治县国营冒寨林场管理岗位比选范围为全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在职在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关岭自治县国营冒寨林场工勤岗位比选范围为全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在职在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通知》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关岭自治县国营冒寨林场管理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类相关专业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关岭自治县国营冒寨林场工勤岗位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林业相关专业或从事林业工作3年及以上。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态度鲜明,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定、指示,服从领导和管理;

  3.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优良,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

  4.在乡镇(街道)工作服务期满3年及以上(2013年7月1日前在乡镇(街道)工作);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人员服务期满5年(含试用期)及以上(2011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5.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热爱林业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2.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曾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

  5.有其他规定不得参加比选的。

  四、比选原则和程序

  比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的办法,按照方案要求,发布比选信息、公开报名、面试、考察、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县林业局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比选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至7月25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县林业局四楼办公室

  联 系 人:缪祥进

  联系电话:0851-37221821;13678533324

  (三)报名所需材料(所提供的材料一律用A4纸)

  1.《关岭自治县林业局公开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A4纸双面打印(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2.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报名审查后退还本人);

  4.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5.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关岭自治县国营冒寨林场工勤岗位人员,不是林学相关专业的,需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从事林业工作3年及以上的书面证明。

  (四)资格审查

  由县林业局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公告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比选环节,应试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以及在公开比选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比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需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五)面试

  由县林业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参选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协调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组织考察

  按照比选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比选岗位数达不到1:2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在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考察。由县林业局组成考察组到原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在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

  (七)研究使用

  县林业局对入围考察符合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入围人员放弃拟调的,按比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报经县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比选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严格按规定执行回避、保密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比选公告》解释权属关岭自治县林业局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在比选过程中,各项比选信息(如面试、考察、拟调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公开比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关岭自治县林业局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1-37221821

  监督电话:0851-37223142(中共关岭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县林业局2016年公开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关岭自治县林业局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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