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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平坝区2016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43名:8月6日—8日报名)
 

  根据《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意见》(安市发〔2014〕15号)和安顺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平坝区教职工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平府办发〔2015〕1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报市教育局审批,2016年平坝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3名。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安顺市教育局和平坝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43名。详见《平坝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招考的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为非师范类),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岁及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者毕业专业须与所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招考的应用电子技术专业除外),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招考的应用电子技术专业除外)。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6月30日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6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签订《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A4型纸)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照(要求白底,不收打印照片)4张,《平坝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体检、考察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本次报名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方案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2.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12日9: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区教育和科技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区教育和科技局组织实施,并在市教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区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1)笔试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按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当日笔试实考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ba.gov.cn)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和复检费均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在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ba. gov.cn)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察、公示

  (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已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财政全额和差额拨款)工作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以及在岗的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7.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

  8.截止2016年8月25日未能提供有效档案和有关证书原件的。

  9.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经区教育和科技局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公示

  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列入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ba.gov.cn)公示3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区教育和科技局下文聘任,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委办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待遇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和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委办备案。

  十、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平坝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上公布信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纪律及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招聘工作接受平坝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本实施方案由平坝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34225251(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

  监督电话:0851—34864498(平坝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

  1.《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点击下载)

  2.《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

  3.《承诺书.》(点击下载)

  平坝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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