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为贵安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于2015年8月应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而成立,主要集中行使部分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和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随着新区的建设发展和我局逐步拓宽的行政执法事项,需进一步充实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协勤人员(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为大专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本次共招聘人员5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初审、综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招聘邮箱:toothless12@163.com)。
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1.提交报名表:提供电子版《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勤人员报名审批表》(以下简称报名审批表);
2.提供报名基础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基础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复退军人须提供退伍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验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或单位证明(需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驾驶员须提供驾驶证和实际驾驶年限证明;1寸照片。
3.提供材料文件名为“姓名+电话号码”。
现场报名方式:
提供纸质版《报名审批表》、基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5张。
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小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经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报名审批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在贵安新区官网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综合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以及知识面、仪表气质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体检、政审、公示
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招聘人员,通过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有举报经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部门写出专题报告,连同拟聘人员的有关材料和证件,按规定程序审定批准后,签订试用合同。首次聘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期两年。聘用合同两年一签,两年后再次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聘用人员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试用期间不遵守纪律、不服从工资安排,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或不符合职位需求的,试用期满即解除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贵安新区相关待遇标予以计发,另有食宿等其他补贴补助。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标准
协勤人员工资按照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贵安新区财政局印发的《贵安新区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薪酬改革实施方案》(黔贵安政通〔2016〕59号)执行。基本工资(含五险一金)2700+绩效700+工龄工资30元/年。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2017年7月 14日—7月16日,现场报名每天9:00—16:30,逾期不予报名。报名地点: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百马大道羊艾监狱斜对面)。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指导下,由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参加招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招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中国贵州贵安新区网站发布的信息。
咨询电话:0851-88901686(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88900120 。
附件: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勤人员报名审批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