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关岭自治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证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应聘人员具有公证员资格。
公证员不属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工勤编制。由关岭自治县司法局按合同制进行管理。工作期间参照司法局在编干部标准享受出差补助,工资待遇面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经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7、曾因违反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公证员工作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的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聘用人选→签定聘用合同。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8月14日;
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司法局政工科。
咨询电话:0851-37847048;
采用个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关岭自治县司法局政工科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公证员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2份;
②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1寸3张(及电子版);
③已与其他单位发生聘用关系的,须有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
④填写一式二份《关岭自治县司法局聘用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式2份(样式附后)(到关岭自治县司法局政工科报名点领取);
(二)资格审查。由关岭自治县司法局政工科负责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聘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考试为面试。
1.由本单位组织人员对招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面试。
2.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关岭自治县司法局公开栏及外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关岭自治县司法局公开栏及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周末和节假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试用,试用期合格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为期1年,在职期间缴纳五险。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顺序递补。在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的,解聘。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8月14日。
机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1-37847048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严禁弄虚作假,凡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报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本次公开聘用工作由司法局党组实行全程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851-337223383。
六、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关岭自治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关岭自治县司法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