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平坝区社会治安管理和防控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工作需要,平坝区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录用后协助公安民警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人数、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录70人(男性65人,女性5人)。
(二)本地户籍。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四)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五)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一定的文字表述能力。
(八)招聘录用后,服从工作安排。
(九)退伍军人(含武警)、警校毕业生、具有会计证、散打、狙击、排爆、驾驶、熟悉精通电脑等特殊技能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范围
(一)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有违法犯罪涉嫌正在调查中或未处理结束的。
(二)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道德品行问题的。
(三)因违纪违规被平坝区公安局或其他单位(企业)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有现行吸毒或吸毒史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以及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曾在平坝区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而主动辞职不满一年的。
(七)身体有纹身的。
(八)其他原因不适宜招聘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等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 23日起,额满为止;随缺随招,全年有效。
(二)报名地点:平坝区公安局6楼(政工室605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 13985416195、15185413307。
(三)报名要求及所需资料:
1、报名需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转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转军人如有立功证书的需提交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得委托他人。
2、提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由平坝区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五、测试
报名后,对审查相关资料符合条件人员,将择期通知进行体能、文字、电脑等测试,经政审、体检合格者,择优录用。
报考者所留电话错误或联系不畅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聘用及待遇
对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其录用。
一经录用,待遇从优,且工资还将按服务年限予以补助增加。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可直接向平坝区公安局监督室举报,一经查实,严肃问责。
八、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坝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