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工管委各部门,各垂管部门,各管理处,旅游集团公司、黄果树汇远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发挥人民群众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人翁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为城市管理工作献言献策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单位推荐、审査、公示,决定聘用上官春刚等10名同志为黄果树旅游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义务监督员聘任名单
上官春刚 黄果树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武装部长
韦 铭 白水镇人民政府工作员
张克尚 龙宫管理处工作员
陈 勇 黄果树旅游区创建办主任
黄秀铭 黄果树旅游区工委政治部新闻传媒中心工作员
韦 辉 黄果树旅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
严晓辉 黄果树旅游区规划建设管理局项目中心工作员
杜立刚 黄果树镇司法所工作员
向明发 黄果树民族中学教师
王胜利 黄果树旅游区汇远公司综合办公室职员
二、义务监督员职责
(一)监督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二)监督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是否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三)监督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执法依据、程序、时限、方式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四)监督检查城市管理执法(综合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综合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综合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客观、公正地评价城市管理执法(综合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协助办理城市管理执法(综合执法)部门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三、义务监督员的要求
(一)认真学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二)带头遵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行使监督权要合理、公正;
(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对城市管理执法(综合执法)工作实施监督,遵守各项工作制度;
(四)经常深入基层,听取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积极向社会各界,重点向执法相对人宣传城市管理执法(综合执法)工作的职能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积极沟通执法队伍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社会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及时对城市管理执法(综合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群众反馈政务公开问题、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六)监督员在实施监督时应出示《义务监督员证》;
(七)义务监督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不宜对外公开的,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对外泄露。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义务监督员予以通报表扬,对长期不履行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解聘。
四、义务监督员聘期
聘期为二年,即2020年 1月 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
黄果树旅游区综合执法大队
2019年 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