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入口1:点击进入 报名入口2:点击进入 报名时间:7月26日9:00至7月28日16:00 准考证打印:8月31日9:00至9月3日17:00 笔试:9月5日 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结构化 |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计划>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20〕109号)要求,我市31家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 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市招聘办”)。
二、 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 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以《安顺市2020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及审核,参考专业目录见“贵州党建云网”网站“公务员招录”栏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及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
四、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退役士兵(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中退役士兵)。进行资格复审时,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中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时间按截至2020年7月26日计算。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0年7月26日,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中退役士兵除外。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0年7月2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2020年7月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26日9:00至7月28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安顺市2020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及审核,参考专业目录见“贵州党建云网”网站“公务员招录”栏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及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考生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及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中退役士兵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7月26日9:00至7月30日18:00。
1.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0年7月28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报名结束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到市招聘办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修改。
3.2020年7月28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0年7月29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2020年7月30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市招聘办联系。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9:00至7月31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务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所报考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须于2020年7月26日9:00-7月31日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免收考务费资料上传”将申请材料按规定格式上传,确认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立即申请”提交申请信息。
须上传的申请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照片;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贫困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2)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需上传县(区)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管理部门证明材料原件照片;(3)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上传低保证原件照片,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原件照片;(4)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照片;3.确认信息表截图。截图方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详细信息”页面--截图保存并按要求上传。(截图须包含审核状态、交费状态以及个人信息等内容)。
注意事项:1.所报考岗位未通过网上资格初审或已交费的报考人员不能申请办理免收考务费;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免收考务费申请后,须于2020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5:00期间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免收考务费资料上传”按钮查询审核结果。页面显示“免收费申请已审核通过,请勿重复提交!”则为审核通过。页面显示“审核未通过”及未通过原因,则审核未通过。免收费申请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31日12:00前按要求修改资料并重新提交申请,或自行缴费;3.所有上传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图像清晰、内容完整,审核通过予以免收考务费。如未按规定提交(修改)资料、资料不属实或错过缴费时间等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31日9:00至9月3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咨询由招聘办负责解释,电话:0851-33525070;报考人员因报名系统、相片传输、缴费、表证打印等问题需咨询可直接联系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电话:0851-33281804)。
六、考试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但未达1:3比例岗位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当日笔试实考考生平均成绩及以上人员,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注:报考安顺市广播电视台(01 专业技术人员)的考生,须于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在安顺市广播电视台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按以上规定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专业测试或专业测试未达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招聘办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截至2020年7月26日计算年限的相关工作证明,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中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安顺市2020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面试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市招聘办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招聘办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281769(市人社局)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525070(市人才交流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851-33281804(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二)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或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疫情防控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安顺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个人考前14天的个人情况承诺表》(见附件3),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有错报、漏报、瞒报的,将按相关规定上报至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另: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到达我市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考试;到达我市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考生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市招聘办。
附件:
附件1:安顺市2020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安顺市2020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安顺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个人考前14天的个人情况承诺表.xlsx(点击下载)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rsj.anshun.gov.cn/zwgk/xxgkml/rsxx/sydwzp/202007/t20200716_61641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