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和浙江省湖畔魔豆公益基金会的支持下,于2021年7月成立紫云自治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正式启动支持紫云0-3岁婴幼儿家庭的照护服务工作,引导家长科学照护0-3岁婴幼儿,普及和加强婴幼儿照护人的科学养育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发展幼儿潜能。
为支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紫云自治县“家长学校,养育未来”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已经完成初期规划,将于9月底建设5个基于乡镇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又称“养育中心”)和2个服务点,为周边0-3岁婴幼儿及家庭提供服务。现面向紫云县公开招聘全职养育师3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紫云自治县常住坝羊镇、大营镇、松山街道(包括五峰街道、云岭街道)等养育中心所在区域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
共计31人,应聘人员可根据养育中心地点就近报名,各中心招聘人数分别是:
松山街道城南养育中心7人,工作地点:松山街道城南社区(紫云二中正对面);
新羊村养育中心6人,工作地点:坝羊镇卫生院;
红院村养育中心5人,工作地点:坝羊镇红院村卫生室;
大营村养育中心6人,工作地点:大营镇大营村原大营小学食堂;
百花村养育中心3人,工作地点:大营镇百花村卫生室;
打彩村养育服务点2人,工作地点:大营镇打彩村;
关新村养育服务点2人,工作地点:大营镇关新村。
三、工作职责
养育师作为家长的支持者和陪伴者,经过培训后,主要工作是按照专业的服务体系,支持家长学习亲子互动活动的方法和技巧,提升家长和儿童的亲子互动质量,改善家长养育观念和养育行为,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和健康成长。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
2.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在当地镇村或社区有较好的影响力;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综合能力优秀者可放宽学历要求;
4.热爱婴幼儿相关工作,有耐心,沟通能力强,有较强服务意识;
5.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
6.属乡镇(街道)常住人口,按居住地定点应聘相应的乡镇(街道)。
7.从事过婴幼儿照护、教育类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有意向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直接报名即可。
报名成功后扫描添加以下个人二维码,通过后邀请加入招聘通知群,后续招聘安排群内统一通知。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日
3.所需材料(后续招聘考试现场补交):
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综合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最终成绩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评定。
(三)健康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在紫云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签定合同
考试、体检均合格后将与县卫生健康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指定到紫云县各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
六、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1.薪酬参考范围1700-2600元/月(含绩效工资和个人社保缴纳部分),试用期工资为1700元/月。
其他福利:
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缴纳社保(五险)
补充缴纳商业保险
节日福利及高温补贴
每年享受6天带薪年假,根据入职时间,每满1年增加年假一天
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
2.合同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合同期满表现优异者再次续签。
3.工作时长: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6小时。
七、招聘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的监督。
2.招聘工作及招聘结果由紫云自治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和浙江省养育未来儿童早期发展行动研究中心全权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招聘工作。
3.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属紫云自治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和浙江省养育未来儿童早期发展行动研究中心。
详情咨询: 王老师189-8531-5200 (同微信)
紫云自治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
2021年8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zy.gov.cn/zyx2020gb/zwdt/gsgg/202108/t20210823_69727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