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44号)精神,根据《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规范设置岗位的具体要求,现决定在县域范围内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通知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就业的岗位。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动态退出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行政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 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 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 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 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8.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9. 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异地扶贫搬迁户失
业人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 团结协作的精神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
(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优先,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群团组织工作经验、熟悉基层事务、具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熟练计算机操作及微信公众号编辑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优先录用。
(四)本次招聘原则面向镇宁自治县户籍,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身体条件;符合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条件及其他要求。
(五)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8.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条件的;9.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2022年的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13楼1333镇宁自治县委统战部办公室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须提交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就业创业复印件、就业困难证明,是建档立卡户的还需提供建档立卡户相关证明。
以上报名资料均一式两份,所有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不退还,但代为保存,并做好保密管理。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届时以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四)体检及录用:面试通过后的应聘者由镇宁自治县委统战部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在“镇宁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选。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
经考察、体检、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与镇宁自治县委统战部签订1年期限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二)待遇
聘用后岗位报酬从优,并由镇宁自治县委统战部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上岗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镇宁自治县委统战部。联系电话:0851-36222392。
附:公益性岗位公开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gzzn.gov.cn/xwzx/tzgg_40284/202112/t20211214_72041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