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发〔2010〕33号)、《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文件要求,经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幺铺镇政府公益性岗位6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8周岁以上,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4050”失业人员(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户籍地村、居委会失业证明);
(二)持《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低保证);
(四)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乡镇证明、土地被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登记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户籍地村、居委会失业一年以上证明);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以下5类:
一是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低保证);
二是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毕业院校助学贷款中心证明或助学贷款合同);
三是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四是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五是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户籍地村、居委会失业一年以上证明)。
(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户籍地乡、镇扶贫工作站证明材料);
(八)易地搬迁家庭成员(户籍地乡、镇移民办证明);
(九)“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需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0日—2021年2月21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幺铺政府二楼劳保所
3.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经开区2022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满足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求职简历一份;
(6)近期二寸照片2张。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21年2月25日上午9点;
2.面试地点:幺铺政府二楼劳保所
(三)体检及公示(2021年2月28日—2022年3月6日)
1.经面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2.拟聘用的人选到安顺开发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经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决定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为1790元/月,并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五、聘用管理
1.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每年一签,一式3份,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3年,严格执行三年到期退出机制。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未尽事宜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幺铺镇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人:谢湘燕
联系电话:0851-3811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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