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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吸引更多省内外优秀人才到我单位工作,推进安顺市中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储备高层次人才,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顺市中医院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引才工作方案制定,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录聘等工作。下设引才办公室在安顺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引才工作的实施。
二、人才引进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政府宏观管理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三、引进程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制定引才计划、发布引才信息、受理报名信息、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引进岗位
本次引才共提供4个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引进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中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岗位表》(附件1)。
五、人才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9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职称证书人才或高技能人才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4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截止2025年9月,试用期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5年9月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25年9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的2025届毕业生。
9.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岗位。
10.2020年以来参加安顺市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1.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2.不符合引才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9月4日-9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安顺市中医院门诊部四楼人事科。
3.现场报名时应提交资料:报名表1张(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职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审查,并交复印件留存;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开始前。
4.审核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当场反馈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资料,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不能报名,否则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2.专业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3.本次引才岗位专业要求参考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详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4.报名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因报名相关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等导致信息难以认定影响报考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本人填写。报名人员要确保所留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核(考试)方式
本次引才考核(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根据岗位的报考人数而定),不设置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若报考该岗位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达到35人,则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面试”方式考试安排
(1)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待定)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方能参加笔试。
(4)有关事宜:笔试成绩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医疗卫生类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若报考该岗位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未超过35人,则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直接面试环节。
1.“直接面试”方式考试安排
(1)面试方式:采取医疗卫生类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
(2)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当日上午8:00前,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到面试考点报到,参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超过8:30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上午9:00按抽签顺序开始面试。
(3)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待定)
2.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达75分(含75分)以上才能按需求岗位计划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将统一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核(考试)成绩名次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于《引才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经审定有《引才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人员;
2.属于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人员。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递补
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在本岗位考核(考试)成绩为75分及以上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九、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引才单位“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并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引进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及“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报名人员适时关注,因报名人员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在招聘工作期间(报名开始至完成聘用审批),应聘人员要确保所留电话准确,且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因所留电话不准确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十一、本次引才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市中医院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解释权属安顺市中医院引才工作领导小组。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引才咨询电话:0851-38810590(市中医院)
1.安顺市中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岗位表.docx(点击下载)
2.安顺市中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点击下载)
安顺市中医院
2025年9月2日
(信息来源:http://www.anshun.gov.cn/zfxxgk/fdzdgknr/rsxx/zkzp/202509/t20250902_88554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