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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纳雍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考调工作人员公告(3人,1月21-27日)
 

  纳雍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根据干部调配有关规定,纳雍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调职数

  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

  三、考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35岁以下(1981年1月21日后出生);

  3.学历:大专以上学历;

  4.专业:法学及相关专业;

  5.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月21日以前参加工作);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除外);

  6.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调:

  1.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间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纳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1月27日(星期三),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中共纳雍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县委三楼)。

  4.咨询电话:

  3532536(组织部干部股)。

  5.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参加工作的文件复印件各1份;

  (2)《纳雍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教师报考需所在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和县教育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白底彩照5张及电子照片。

  6.报名费:

  每人100元。

  (三)资格审查

  1.公开考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

  2.实行差额考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展考调。未达到1:3比例的,对考调计划数进行削减。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调工作以工作实践能力测试、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1.工作实践能力测试

  采取实地调研方式进行。组织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调研后各自形成调研成果,封闭闭卷限时完成。总分为100分。

  测试规则另行制定,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工作实践能力测试成绩与计划考调人数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职位考生工作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由7名考官集中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评分的总分除以5后的得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

  根据考调对象的工作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与计划考调人数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同职位考生工作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末位并列者同时进行考察。

  (1)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比对,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资格。

  考察工作由纳雍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式

  工作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20%。工作实践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总成绩=工作实践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20%。

  (五)体检

  根据考调对象的总成绩与计划考调人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调对象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工作实践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该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由考调领导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考调对象自行负责。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经考试、体检合格的,在纳雍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影响考调问题的,确定为拟调动人选,由中共纳雍县委组织部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

  四、纪律要求

  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若有违反,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调顺利进行,特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旭(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栾亚庆(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陈 坤(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张袭荣(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国霖(县委组织部常委副部长)

  张升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发祥(县纪委副书记)

  龙卫军(县编委办主任)

  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共纳雍县委组织部,由王国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方案由纳雍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纳雍县第二纪工委(电话:3523876)

  纳雍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纳雍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查看请点击:http://www.gznayong.gov.cn/xxgk/downloadfile/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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