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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金沙县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一号)(42人,3月22-4月11日)
 

  金沙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一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强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加快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毕党发〔2015〕23号)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毕人社复〔2016〕104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42名。

  招聘条件、办法、单位及岗位详见《金沙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简章》、《金沙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咨询电话: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7225828(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0857-7221874(县委组织部)

  0857-7229441(县纪委)

  附件:1.金沙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附件1

  金沙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4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金沙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12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3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聘相应岗位,放宽到40周岁(1975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所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生,截止2016年4月12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未满三年特岗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解聘)的人员;

  (五)截止2016年4月12日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截止2016年4月12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九)截止2016年4月12日,金沙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金沙县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印章);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6年3月22日- 4月11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4月1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如遇休息日报名工作照常进行,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会议室(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华路98号)。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根据《简章》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后(《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如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出示原件审核)。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抽派报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及《岗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应聘人数小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调整招聘计划;无人应聘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达到1:3比例的岗位,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指定和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有关培训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所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应聘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上午09:00 — 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1.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及以内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为所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发布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

  5.应聘人员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在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每个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

  考察政审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函调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通过考察政审,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政审评定材料。

  八、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未收到有关意见反映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内被举报反映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确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三年,三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也不能参加任何录聘用考试。

  九、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开展工作。

  2.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有关要求

  1.在招聘工作中,如应聘人员放弃某一环节,或笔试、面试成绩为“0”分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考试工作结束后,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在公示中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3.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十、组织领导

  成立金沙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的具体工作。

  2.金沙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
金沙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招聘
单位
岗位
名称
岗位
代码
岗位简介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报考条件
金沙县人民医院 医师 01 医疗工作 8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聘相应岗位,学历放宽到大专。
医师 02 医疗工作 7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放射师 03 影像工作 4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放射医学、放射技术、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
检验师 04 检验工作 3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医学检验、临床病理学与检验技术
药剂师 05 药剂工作 2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药学
金沙县中医院 医师 06 医疗工作 10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放射师 07 影像工作 2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放射医学、放射技术
检验师 08 检验工作 2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医学检验、临床病理学与检验技术
光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师 09 医疗工作 1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金沙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 药剂师 10 药剂工作 1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药学
检验师 11 检验工作 2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合计       42        

  3.金沙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下载请点击

  金沙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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