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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毕节试验区杂志社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2013〕11号)精神,为配合我市打造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品牌的要求,结合我社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试验区杂志社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试验区杂志社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㈣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8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㈥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㈦截止到报名时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㈠截止2016年8月8日仍在服务期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

  ㈡截止2016年8月8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㈣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㈤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㈥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㈦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㈧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招聘公告:招聘信息于2016年8月8日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试验区杂志社主办网站“试验区之窗”上发布。

  ㈡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19日

  ㈢报名地点: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914

  毕节试验区杂志社办公室

  ㈣联系电话:0857-8222735

  ㈤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㈥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2.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㈦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更行通知。

  ㈧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㈠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内容为新闻从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考试当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取消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考生的面试资格。

  ㈡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查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笔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含3:1以内)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㈢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㈠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试验区之窗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㈡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备案。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考、工作调动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㈠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22735

  监督电话:0857-8224909

  ㈡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㈢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毕节试验区杂志社。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试验区之窗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㈣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附件:

  1、职位表(点击下载)

  2、报名表(点击下载)

  毕节试验区杂志社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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