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数和职位
具体职位见《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公务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
毕节市所辖范围内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且目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省级及以上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忠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勤奋敬业;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乡科级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参加2014年及以后公务员招考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定向招录的政法干警和人民警察学员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毕节日报》、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bj-rd.gov.cn)和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bj.lss.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16年8月25日至8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七星关区碧阳大道毕节市行政中心A栋104室)。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称《报名表》)。
在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毕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个人签名(只收打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5张(附电子版)。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调公告》和《公务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能报考。
(2)报考人员如因学历、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选调公告》、《公务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在整个选调过程中发现的,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必须与笔试、素质测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选调公告》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选调工作期间(报名至调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关机等原因导致选调单位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4)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选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选调职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将在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素质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时间:9月3日9:00—11:30。
地点:考场设于七星关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必备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重点测试公文写作水平、驾驭文字的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及考试范围。
未完成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素质测试
1.参加测试的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5比例确定素质测试人员。报考人数不足1:5的,全部考生进入素质测试环节。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素质测试人员。
2.测试方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必备的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技能。考试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
3.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素质测试、面试准考证》。《素质测试、面试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发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参加素质测试的人员。
2.面试方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素质测试、面试准考证》。《素质测试、面试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发布。
素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与总成绩一并公布。
放弃素质测试或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素质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考试各个环节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以“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素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在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发布。
五、考察
考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数+1”的方式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并列的以素质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组由市人大机关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将查阅个人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并按要求出具廉洁自律等有关材料。
六、体检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均并列的以素质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考察合格人员中再次安排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环节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拟调对象。拟调对象在《毕节日报》、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八、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857-8248956
九、其他
(一)在选调过程中,各项选调信息(如成绩公布、领取准考证等相关通知)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公告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咨询电话:
1.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
0857-8571189(平时咨询)
0857-8237815(报名期间咨询)
2.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0857-8221482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857-8222297
附件:1.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点击下载)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