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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赫章县城市管理局面向全县招聘20名临聘协管人员公告(1月10-12日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野马川镇集镇区域城市管理工作,充实城市管理执法力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赫章县城市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临聘协管人员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赫章县城市管理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临聘协管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工作地点

  1.本次招聘临聘协管人员共计20名。

  2.工作地点:赫章县野马川镇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高中(含中专或中技)及以上学历;

  2.具有赫章县户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 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

  4.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

  5.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6.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0年1月9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的),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的)。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法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吸毒史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8年1月5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赫章县城市管理局政工股(地址:赫章县城关镇狮山路,联系电话:0857-3233679)。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赫章县城市管理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临聘协管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户口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6.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人武部出具的退出现役登记证明)。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均取消招聘资格。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照本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加分

  本次招聘中对符合条件的对退役军人在面试成绩中加3分。加分时需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证或县人武部出具的属退役军人的证明。加分在报名时同步进行,逾期不再受理加分。

  五、面试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1月19日早上9:00进行,面试地点:赫章县城市管理局。参加面试人员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否则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若报名人数较多,采取多伦面试进行(具体方法再通知)。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低于60(含加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招聘领导小组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贵州省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进行复试确定体检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在面试成绩60分(含加分)及以上的考生中顺延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试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协管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的由赫章县城市管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原则三年一签。

  八、薪酬待遇

  按照现县城市管理局临聘协管人员工资标准及待遇执行。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此次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审核把关、监督检查、协调指导、政策等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华坤(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伟(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景(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 琳(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董 霞(县城市管理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传明(县城市管理局政工股负责人)

  吴 杰(县城市管理局政工股工作员)

  郭洪梅(县城市管理局临管办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赫章县城市管理局政工股,由李传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赫章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33679 (县城市管理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857-3222778(县监察局)

  附件:报名表(点击下载

  赫章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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