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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金沙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第二批面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劳动力招募1732名就业扶贫公益专岗人员简章(10月8-15日报名)
 

  为充分发挥就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新形势下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坚决打赢“113攻坚战”,根据《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沙县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县人民政府第十六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招募就业扶贫公益专岗人员1732名。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按劳定酬、服务扶贫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属地就近优先招募的原则;

  (四)坚持优先招募零就业家庭贫困劳动力;

  (五)坚持以户为单位,一户一人的原则。

  二、招募岗位

  (一)具体招募岗位详见《金沙县2018年第二批就业扶贫公益专岗招募计划表》(附件1)。

  (二)具体岗位职责、招募条件、补助待遇等详见《金沙县2018年第二批就业扶贫公益专岗基本情况表》(附件2)。

  三、招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金沙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易地扶贫搬户16-60周周岁劳动力(系统在册人员及脱贫人口),年龄计算时间以2018年10月15日为准;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道德品质好;

  (三)能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有就业愿望;

  (四)具备拟招募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募的人员。

  四、发布招募信息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推送、在村级公示栏显著位置张贴、召开群众会议宣传、安排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动员等方式广泛发布招募信息,让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全面知晓招募信息,明白岗位要求、岗位职责、补助标准及相关政策。

  五、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金沙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也可将报名点设在村(社区)、各安置点,以方便群众就近报名。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乡(镇、街道)(金沙经济开发区)抽调报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报名人员按照《计划表》选择岗位,填写《金沙县2018年就业扶贫公益专岗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送报名工作人员审核。

  报名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根据相关条件要求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审核结果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员的考察结果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责任。

  六、考察人选

  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牵头、县直用人单位配合,并由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结合岗位需要自行制定方案组织考察。

  七、人员审批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考察结束后按招募计划人数1:1的比例,提出拟招募人选于10月21日上午12:00前送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由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统一汇总审核后,报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八、公示

  确定为拟招募人员的,在县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拟招募人员所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公告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对象。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因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相关乡(镇、街道)按程序递补。

  九、签订协议

  由就业扶贫劳务机构与招募对象签订招募协议或劳务承包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招募协议一年一签。属于全日制用工的岗位,由各乡(镇、街道)分公司与拟招募对象签订招募协议;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由村(社区)就业扶贫劳务合作社与拟招募对象签订劳务承包协议。

  就业扶贫公益专岗属于公益性岗位范畴,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十、培训上岗

  新招募人员的岗前培训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可邀请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讲解业务和工作职责。所有招募人员在11月5日前完成岗前培训并上岗。

  十一、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以用工单位为主,由用工单位按照《金沙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扶贫公益专岗管理的通知》(金惠就通〔2018〕2号)及相关行业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不认真履职或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要及时进行清退,不得发放生活补助。

  十二、工作要求

  招募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监督。工作人员和招募对象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各有关单位不能私自扩大招募范围和更改招募条件,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下载请点击

  1.金沙县2018年第二批就业扶贫公益专岗招募计划表.docx

  2.金沙县2018年第二批就业扶贫公益专岗基本情况表.docx

  3.金沙县2018年就业扶贫公益专岗报名登记表.docx

  金沙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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