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织金县委巡察办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6名工作人员。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织金县委巡察办2018年遴选工作人员提供服务。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遴选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遴选岗位与名额
公务员岗位人员6名(科员及以下)。
详见附件1《织金县委巡察办2018年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织金县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副书记、专职监察员,没有深度贫困村的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含县直机关派驻没有深度贫困村的乡镇(街道)人员)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职(岗)的人员。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作工龄限制
1.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C证及以上资格证书;
3.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政治坚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忠实踏实、勤奋务实;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职责任务;
5.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3年及以上工龄(截至2018年11月22日);
8.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9.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限制性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规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的;
3.因违纪违规违法受过处分的;
4.干部个人档案有多处涂改或关键资料缺失,“三龄两历一身份”难于认定,涉嫌档案造假的;
5.被列入过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
7.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8.新录用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录用时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9.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10.县直机关选派驻村第一书记;
11.截至2018年11月22日,与县委巡察机构在职干部职工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18年11月22日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和织金县民生在线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县纪委县监委三楼),联系电话:0857—7627022。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交的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织金县委巡察办2018年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1份(打印表,签名处为考生<代报人>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见附件3);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的证明(见附件3);
(7)报名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经管档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档案专用章);
(8)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
(9)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3.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逐项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其参加笔试。
4.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始终。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进入笔试;拟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发现问题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察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5.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的,该岗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遴选计划减少的情况,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和织金民生在线网站公布。
(四)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综合业务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及考试范围。
3.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该岗位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的岗位,报考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为自动放弃遴选,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岗位的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岗位考察人选。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考察对象确定后,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考察组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信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动人选后,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民生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反映问题不属实或者反映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五、组织领导
遴选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县委巡察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其中报名、笔试、面试、考察阶段工作委托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机构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干部室,由林忠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霞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穿遴选工作始终,做好有关信息发布、结果公布、公示等重点环节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决做好遴选过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经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后,由县委巡察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在遴选过程中,各项遴选信息(如减少岗位遴选计划数、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和织金民生在线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遴选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联系电话:
0857—7627022(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
0857—7625654(织金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0857—7638338(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考奖股)
监督电话:
0857—7621337(织金县纪委信访室)
附件1:织金县委巡察办2018年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织金县委巡察办2018年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历年年度考核证明(模板).doc
附件4:诚信报考承诺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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