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青年就业能力,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9〕1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组织开展七星关区2019年度青年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见习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派程序、公开选派结果的公开制度。按照征集岗位需求、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确定见习对象、体检、公示、派遣的程序进行。
二、见习需求岗位
各单位见习岗位需求共106名,详见《七星关区2019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就业见习对象及条件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在校学习成绩合格,具有报名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至8月9日,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见习岗位,免收报名费。见习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已参加过见习且满一年的,不能再参加本次见习。
(三)资格审查
需提交《就业创业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需持毕业证或学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资料。以上资料中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为必提供材料,本人是高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其他有关证件可根据本人情况如实提供。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四、见习对象的确定
见习对象按见习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由各见习需求单位组成测评组采取公平竞争的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测评,并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见习对象,测评可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笔试或面试或面谈等方式确定。若见习单位需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见习需求计划数,可由区引导办根据见习单位及报名对象意愿,从其他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中调剂。报名结束后,请各见习单位到区引导办领取各单位《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并于2019年8月16日前,各见习单位结合实际,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就业见习人员,并将《2019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测评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3)报区引导办。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五、体检
由区引导办统一组织拟确定的见习对象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见习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测评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派遣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引导办在相关媒体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见习的,取消选派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派。经公示无异议的见习人员,由区引导办开具《报到证》派遣到就业见习单位报到,无故超过5天仍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接收单位要及时与见习人员签订《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4),并立即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七、见习期间及见习期满相关事宜
(一)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七星关区为一类地区,标准为1680元/月),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助,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二)见习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见习生进行日常服务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毕业生的见习关系;见习毕业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鼓励见习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自主择业和创业;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就业见习的,要及时报区引导办备案。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据实出具《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5),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就业的参考,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招考、临聘等方式将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毕业生留用。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参加见习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三)做好补助申领工作。就业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本次见习结束后,用人单位于2020年10月15日前向人社部门申请办理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拨付,拨付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下列资料请各单位在见习人员到岗后即收集,办理补贴拨付时按序排列报送:
1.《关于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的函》(附件6)
2.《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及申请补贴明细表》(附件7)
3.青年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收款票据原件。
4.《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发放明细账(单)》(附件8)
5.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的发票和保单。
6.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各1份。
7.就业见习协议书。
8.有留用人员的,同时报送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
八、纪律监督
招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947725(七星关区引导办)
附件1 七星关区2019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附件2 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docx
附件3 2019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测评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4 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docx
附件5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docx
附件6 关于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的函.docx
附件7 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及申请补贴明细表.xlsx
附件8 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发放明细账(单).docx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