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员2名。为使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报考人员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临时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9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每年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期间劳动报酬为:工资2330元/月。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工股(金沙县东南环线工商大楼6楼),联系人:黄其志,联系电话:0857-7127151。
3.报名要求及需要提供材料: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由金沙县市场监管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签署审查意见。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因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2019年10月10日在金沙县市场监管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19年10月11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六、拟招聘人员确定
以考试成绩为依据,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顺位递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发现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缺位的顺位递补考察。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对象在公示期内被举报不具备聘用资格条件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考察、体检、公示。
九、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每年一签,报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本《公告》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中,凡涉及与招聘人员有回避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金沙县市场监管局2019年临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xls(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