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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招聘27名工作人员公告(6月8-10日报名)
 

  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毕节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6.37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项目的建设与经营开发,新农村建设、医疗卫生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建设及配套项目的投资与开发,旅游开发、文化游乐设施建设经营,承接其他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等。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设毕节市乌蒙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毕节试验区乡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毕节市乌蒙云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家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测评、体检、考察、研究聘用、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具体见《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具体见附件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6.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其他电子办公设备;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党籍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三)因违纪违法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四)在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8日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和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要求报名人员本人亲自现场报名,如遇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地点:毕节七星关区洪山路5号毕节汇金中心19楼(洪山国际大酒店院内)。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只收打印表);

  (2)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带二维码)(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相关证明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等;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附电子版;

  (6)委托他人代报的,需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市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相关材料;

  (8)在职人员需提供年度考核印证资料;

  (9)报考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0)报考人员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1.报考对象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面谈测评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对象根据报考职位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报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作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6.报考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计划报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考计划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7.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发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的,直接进入面谈测评环节。公示期间有反映且经核实反映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谈测评。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由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实际开展面谈测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测评可增加笔试环节。未参加面谈测评的考生视同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面谈测评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并列的,由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实际再次进行面谈测评,直至最终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进行递补。因应聘人员原因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成立考察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七)研究聘用。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面谈测评、体检、考察政审等情况综合分析,等额提出聘用建议,并按程序报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会研究后在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确定为聘用对象,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研究能否作为聘用对象。

  (八)办理入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员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聘工作。

  六、纪律要求招聘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若有违反,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0857—8220007

  监督电话:13595760006

  附件:1.2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点击下载

  2. 3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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