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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85号)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见习条件
见习对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纳雍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纳雍县深度贫困乡镇可扩大至离校两年未就业的纳雍籍中职毕业生。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易地搬迁家庭、残疾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招募程序
见习生招募由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招募公告。按照公布招募岗位、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公示、派遣、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募信息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7月10日
(早上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局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免冠近期一寸照片3张;
4.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
(四)测试及体检
在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各见习单位组织报名人员测试(如报名人员未超过招募职位计划数的可不组织测试,直接进行下一环节),若同一职位测试成绩名次出现计划数末位并列的人员,通过复试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时间:2020年7月12日;
通过测试(复试)按招募计划数1:1以内(含1:1)确定见习对象按规定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确定体检合格人员,体检费由学生自理。自动放弃见习岗位的,空缺岗位作顺延递补。
(五)公示及派遣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进行为期5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合格人员由县引导办开具《报到证》派遣到见习单位报到,见习单位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与见习生签订《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见习单位、县引导办、本人留存各留存一份),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专项资金按3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见习期管理
就业见习时间为3-12月,见习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满由见习单位出具《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给县引导办备案。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为1670元/每月 (就业专项资金补助60%,招募单位补助40%),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各见习单位可根据工作量、工作成绩增加适当补助。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引导办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一次性拨付。
各见习单位每月对见习人员的在岗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管理,报县引导办备案,作为生活补贴发放依据。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
咨询电话:0857-3521930(纳雍县就业局)
附件:附件1:纳雍县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 :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docx(点击下载)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007/t20200703_61325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