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8号)、《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176号)以及《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切实发挥保民生、促就业的作用,在全县范围内招聘抗疫特别国债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方案。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拟招聘黔西县人社局抗疫特别国债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退捕渔民中需要就业安置的失业人员。
3.持就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4.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5.退役军人中的未就业人员。
6.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已经超过3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提供虚假资料人员;
4.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黔西县就业服务中心11号窗口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用面试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拟聘用人员分数要达到60分之上。
拟面试或面谈时间:2020年8月24日(具体时间待通知)
拟面试或面谈地点:黔西县行政中心214会议室
(三)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5日-8月31日,经程序确定为拟聘人员的,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招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顺延递补下一位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签订协议及上岗
2020年9月1日,公示期满后,在县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入职手续,并统一签订聘用协议。聘用的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局工作安排分派到局属各股室工作。
四、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岗位服务年限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176号)和相关文件执行,与聘用人签订聘用协议,签订协议期限截止时间到2020年12月31日。
(二)签订聘用协议后,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募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其他未尽事宜详情请咨询黔西县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人:吴 坤 联系电话:4246102 罗 桂 联系电话:4246104
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qianxi.gov.cn/xwzx/tzgg/202008/t20200817_625445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