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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毕节市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公开招聘公务用车驾驶员公告 (2人,12月28日-31日报名)
 

为确保公务用车正常运转,经2020年12月18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交通法规与驾驶技能双测试,注重德才兼备。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保密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二)热爱驾驶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
 
(三)年龄在35周岁(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男性,C1以上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历,近3年驾驶过程中无重大交通事故,未发生严重违章驾驶行为;
 
(四)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染发,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交通安全意识强;
 
(六)驾驶技术娴熟,具有汽车日常保养和排除故障的能力;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嗜好;
 
(八)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调查的;
 
(三)曾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辞退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参加或曾经参加邪教组织的;
 
(六)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七)与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巡察机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八)其他不宜进入公务用车驾驶员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交通法规测试、驾驶技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织金人民政府网、织金民生在线网站、织金廉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织金县纪委县监委驾驶员招聘报名表》,并持2寸免冠照片3张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认定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和现场认定手续。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
 
报名地点: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县纪委大楼三楼)。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交通法规测试、驾驶技能测试、体检、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
 
招聘原则上采用交通法规测试与驾驶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纪委县监委委托具有组织相应测试资质的第三方统一开展,两项测试分数各占总成绩的50%。
 
交通法规测试与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由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牵头、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配合,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两项测试总成绩排名前2名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者政审不合格人员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递补。
 
体检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纪委县监委进行政审。
 
政审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 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个人品德败坏或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 有伪造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 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6. 有其他原因不能聘用的。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织金人民政府网、织金民生在线网站、织金廉政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织金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签订聘用合同后缴纳,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行缴纳)。
 
工资待遇具体为:试用期间工资23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2500元/月。因公出差按照县纪委县监委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报销差旅费。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续签聘用合同,工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增加;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三)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7-7627022 。
 
 
 
 
附件:织金县纪委县监委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中共织金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来源:http://www.gzzhijin.gov.cn/zw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012/t20201219_65645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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