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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金沙县应急救援大队招聘简章(指战员9名,7月12-19日报名)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金沙县应急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矿山救护指战员。金沙县应急救援大队是一支准军事化管理的专业救援队伍,属于金沙县能源局下属企业单位。主要从事矿山、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作。现根据工作需要,经大队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请主管局批准,同意金沙县应急救援大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专业优先”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合同制男性指战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 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 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指战员共9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救援工作,户籍不限。

  (二)遵纪守法,思想端正,吃苦耐劳,勤奋敬业,无不良嗜好,服从安排。

  (三)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5 年 7 月 1 日至 2003年 7 月 1 日期间出生),男性,身上无疤痕、纹身、无案底,无残疾。身高:160cm(含 160cm)以上,体重:50 公斤以上 70 公斤以下,裸眼视力在 5.0(含 5.0)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学习采煤、通风、机电专业的加5分。

  (六)退役军人优先录取。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对中国共产党不忠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 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在各级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色盲,色弱;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8.强度神经衰弱,癫痫、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疾病、不适应佩用氧气呼吸器及其他不适合从事矿山事故救援工作的疾病。

  9.有传染性疾病者。

  四、工资待遇

  3个月试用期间2400元/月,转正后4300元/月+工龄工资+其他津贴,单位每月为其交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包吃住。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 7 月 12 日—7月19 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金沙县应急救援大队办公室(金沙县长江大道应急管理局一楼)。

  报名联系人:谢 杰 代元也 邓国祥

  联系电话:18785703353 13885785220 15885197489

  3.报名所需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

  4.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

  《简章》要求进行应聘。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所应聘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作出开除处理。

  六、考试方式及内容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体 能测试、加分的总成绩确定面试人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和体能测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

  《临时身份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60 )+煤矿专业知识(40 ), 共 100 分。

  2.笔试时间:2021年 7月23日

  3.笔试地点:金沙县应急救援大队

  4.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5.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 7月23日(如遇特殊天气,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6.体能测试:爬绳3.5 米为合格,4米为良好,4.5米及以上为优秀;引体向上 8 次为合格,12 次为良好,15 次及以上为优秀;2 分钟完成检力器 80 次为合格,跑步5000米 28 分钟内完成为合格,25 分钟内完成为良好,22 分钟内及以下完成为优秀;单项未完成单项记零分。体能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后按 1:2 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招聘由高至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面试按招聘人数比例 1:2 进行。

  七、体检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体检由金沙县应急救援大队指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 结论。体检结束后,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金沙县应急救援大队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另尿检在县公安局进行,色盲、裸眼视力由金沙县应急救援大队领导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由金沙县应急救援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确定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以及专业素质。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人员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栏,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方式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后要进行 3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先自理,待培训合格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期间无工资,在第一个合同期(5年)内每年按20%返还培训费。培训合格后,要编队3个月的试用期学习,试用期满能胜任本工作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不确定(超过2天视为主动放弃),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确定并通知拟聘用人员。由金沙县应急救援大队研究同意后,向主管局上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局批准同意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金沙县应急救援大队研究决定。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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