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城区部分学校师资紧缺问题,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64名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调原则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
二、考调名额及方式
(一)考调名额
共考调教师64名,详见《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考调方式
分学段分学科报名,考试后按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考调名额组织选岗。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三)金沙县内在编中小学教师。
(四)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是在编小学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限),报考小学英语、音乐、体育与健康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是在编初中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音乐、体育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初中生物、历史、地理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限)。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截至2021年7月27日,新招聘教师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的;
2. 截至2021年7月27日,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不定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除外)的;
4.2021年参加新城区新建3所学校遴选或考调已经入围的教师、金沙教研院考调入围的教研员;
5.城区县直学校及此次纳入考调学校的教师;
6.根据相关规定不得参加考调的。
四、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选岗、调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考调信息于2021年7月22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考调工作各个环节信息将通过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考调人员未及时阅读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考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科技局三楼人事股(金沙县第二小学校门处)。
4.报名要求:
(1)考调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实施方案》及《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承诺人(本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考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考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责任。
(3)每名考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考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考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及分值:笔试(100分)。
2.笔试内容:履行考调岗位职责应掌握的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考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考调人员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五)公示
分学段、学科根据考调计划数按考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选调对象。如某一岗位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确定选岗对象。选岗对象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选岗对象,分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岗。如选岗对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岗位详见《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分校岗位表》。
(七)调动审批
考调人员和学校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调动人员须放弃原单位岗位及待遇,重新参加调入单位岗位聘用,服从调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动,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考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因放弃选岗、考察不合格以及在公示中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取消考调资格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2.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考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调人员承担。
六、组织领导
成立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咨询电话:0857-7221239 县教育科技局
0857-725276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1.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计划表.xls
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计划表 | ||||||
考调学段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计划考调人数 | 考调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其他报考条件 | |||||
初中学段 | 初中语文教师 | 01 | 5 |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 取得初中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 | |
初中数学教师 | 02 | 5 | 取得初中及以上数学学科教师资格 | |||
初中英语教师 | 03 | 5 | 取得初中及以上英语(外语)学科教师资格 | |||
初中物理教师 | 04 | 2 | 取得初中及以上物理学科教师资格证 | |||
初中生物教师 | 05 | 2 | 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限) | |||
初中历史教师 | 06 | 1 | 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限) | |||
初中地理教师 | 07 | 1 | 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限) | |||
初中体育与健康教师 | 08 | 2 | 取得初中及以上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师资格 | |||
小学学段 | 小学语文教师 | 09 | 17 |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限) | |
小学数学教师 | 10 | 12 | 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限) | |||
小学英语教师 | 11 | 4 | 取得小学及以上英语(外语)学科教师资格 | |||
小学音乐教师 | 12 | 2 | 取得小学及以上音乐学科教师资格 | |||
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师 | 13 | 6 | 取得小学及以上体育学科教师资格 | |||
合 计 | 64 |
2.金沙县2020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城区学校紧缺教师各学校岗位表.xls
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分校岗位表 | |||||||||||
学校 | 学校名称 | 小计 | 分 学 科 情 况 | 备注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体育与健康 | ||||
初中 学段 |
金沙县第二中学 | 5 | 2 | 1 | 1 | 1 | |||||
金沙县第三中学 | 9 | 3 | 3 | 1 | 1 | 1 | |||||
金沙县鼓场街道初级中学 | 4 | 1 | 1 | 1 | 1 | ||||||
金沙县民兴学校 | 5 | 1 | 1 | 2 | 1 | ||||||
小 计 | 23 | 5 | 5 | 5 | 2 | 2 | 1 | 1 | 2 | ||
小学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
金沙县第一小学 | 10 | 5 | 5 | ||||||||
金沙县第二小学 | 8 | 4 | 1 | 3 | |||||||
金沙县第三小学 | 10 | 3 | 3 | 2 | 1 | 1 | |||||
金沙县第四小学 | 7 | 2 | 2 | 1 | 2 | ||||||
金沙县鼓场小学 | 6 | 3 | 2 | 1 | |||||||
小 计 | 41 | 17 | 12 | 4 | 2 | 6 |
3.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
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jinsha.gov.cn/xxgk/zfxxgkml/jcxxgk/zkzp/202107/t20210722_69190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