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金兰镇实际,在全市范围内招聘1名劳动保障协理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拟招录黔西市金兰镇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户,需提供由乡镇出具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证明;
2.建档立卡已脱贫农户,需提供所在乡镇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信息表;
3.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村(社区)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4.主要以上述招聘对象为主,在未招满2:1情况下,可考虑一般普通农户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
2.截止至2021年7月13日户籍在黔西市户籍(优先黔西市金兰镇户籍)的人员或原籍为黔西市户籍(优先黔西市金兰镇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考试在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13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到2021年7月1日仍在岗服务的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具体单位的毕业生;
3.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已经超过3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提供虚假资料人员;
6.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8月3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黔西市金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
(二)面试
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金兰镇人民政府
(三)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顺延递补下一位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由考生自行在市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向金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出具体检结论。
(四)考察
金兰镇人民政府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确认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方案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以及其他情况确定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总成绩顺延递补下一位。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招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订协议及上岗
公示期满后,金兰镇人民政府上报拟聘用名单、体检表、公示结果到市就业局,并通知聘用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就业局统一签订聘用协议。聘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承担金兰镇人民政府的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服务等工作。
五、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岗位服务年限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相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的聘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金兰镇人民政府、黔西市就业局、黔西市就业扶贫劳务公司考核合格后,结合本人意愿,续签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签订协议累计年限不超过3年(含3年)。
(二)正式签订聘用协议后,各项补贴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标准发放,并缴纳社会保险。
六、招聘纪律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政策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监督电话:0857-4641008(金兰镇纪委)
联系人:李燕13985877890 熊静19985070447
附件.docx(点击下载)
金兰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4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qianxi.gov.cn/zwgk/zwgk_xxgk/xzxxgkml/jlz/gzxx_78654/202108/t20210804_69402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