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动金碧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聘2名劳动保障协理员。为确保招聘顺利进行,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拟招聘黔西市金碧镇劳动保障协理员2名。
(一)招聘对象: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颁发的《低保证》)
2.残疾失业人员(需提供市残联颁发的《残疾证》)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
4.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户(需提供由乡镇出具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证明)
5.建档立卡脱贫户(需提供市扶贫办出具的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表)
6.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村(社区)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
2.截止至2021年10月24日户籍在黔西市的人员或原籍为黔西市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考试在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3.年龄在16周岁以上(2005年10月24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到2021年10月24日仍在岗服务的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具体单位的毕业生;
3.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已经超过3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提供虚假资料人员;
6.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黔西市金碧镇便民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
4.报名联系人:陈娇 :15086305277 齐成:17585638447
(二)招聘方式:此次招聘采用面谈+电脑操作进行考核。面谈由金碧镇自行组织实施,总成绩=面谈60%+电脑操作40%。
(三)面试时间:2021年10月28日
(四)面试地点:金碧镇人民政府,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审查公示:2021年10月29日—11月2日,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招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订协议及上岗:2021年11月3日,公示期满后,金碧镇人民政府上报拟聘用名单、体检表、公示结果报主管部门批准,并通知聘用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党政办统一签订聘用协议。聘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承担金碧镇人民政府的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服务及其他临时性安排等工作。
四、待遇与管理
(一)岗位服务年限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相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的聘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金碧镇人民政府、市就业局、市就业扶贫劳务公司考核合格后,结合本人意愿,续签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签订协议累计年限不超过3年(含3年)。
(二)正式签订聘用协议后,各项补贴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标准发放,并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资格复审查实后取消考试成绩和录用资格。
招聘全程接受用人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取消当事人考试成绩及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
0857—4618251(金碧镇党政办) 13765851689(镇纪委办庄遗林)
黔西市金碧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qianxi.gov.cn/zwgk/zwgk_xxgk/xzxxgkml/jbz/gzxx_78619/202110/t20211025_71198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