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面试、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贵州省2022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以下统称《招录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
现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结果予以公告,详见《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总成绩一览表》(附件1)。
(一)总成绩计算公式
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总成绩相关事宜
1.按照《招录公告》有关规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按照《招录公告》有关规定,人民警察职位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事宜
(一)体检对象
详见《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附件2)。
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合计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合计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体检时间
2022年8月9日、8月10日。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的体检时间,未能在体检当日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和报到事宜
1.报到时间:考生须在体检的前一天报到(8月9日体检的考生,于8月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报到;8月10日体检的考生,于8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报到)。
2.报到地点: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楼大厅正门前(旗杆旁)。
3.报到事宜:考生须持本人《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报到时,须佩带一次性医用口罩,出示贵州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测量无异常方可入场,入场后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查验身份、知晓《体检须知》(附件3),并在《体检须知》上确认签字。
(四)体检相关事宜
1.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体检当日考生集中后,须按体检工作人员要求将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所在分组领队统一保管。在第一个体检项目开始后,有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检考生要严格遵守《招录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我省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结束后,考生须将体检费300元现金交体检医院。
4.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时参加体检。
5.疫情防控严格按照《贵州省2022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7月5日最新修改版)》执行,请广大考生务必在体检前严格遵守贵州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和要求。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参加面试后未离开毕节市的考生在报到时提供面试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6.我市后续招录各环节工作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监督电话: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0857-8339322
附件:1.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总成绩一览表.xls(点击下载)
2.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3.体检须知.doc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并于体检报到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给考务办,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检查。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经扫码测温无异常后,方可参加体检。考生报到和体检期间须全程佩带口罩(医生要求取下口罩体检外)。
10.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扎堆聚集,保持安全距离。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主动报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1.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阅读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
特别提醒:
1.《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十条 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3.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时参加体检;如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等原因,未能在体检当日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证件与考生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5.遵守《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考生本人所提交的《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中承诺的“不弄虚作假、不无故放弃或中断考录环节、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内容。
6.女性考生请穿平跟鞋,勿穿有金属的内衣裤。
2022年8月8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rszp/202208/t20220808_75990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