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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2022年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简章(84人,8月25-26日报名)
 

  为进一步优化县属国有企业资源配置、增强运营和发展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8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8月25日及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四)学历、资格等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2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2年8月25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招聘信息于2022年8月19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8月2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金沙县财经大楼一楼。

  3.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4.报名所需资料

  (1)《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应聘人员自行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并在“应聘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4)一份;

  (4)报考职位要求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报考职位有党员要求的,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6)

  (7)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退伍证遗失的,须入伍地武装部或服役部队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关证明1份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8)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亲笔签署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以上提供的原件用于审核,收取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五、面试

  1.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列为面试人员。

  2.参加面试应聘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同一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从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实施,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应聘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到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三)备案

  聘用人员按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理备案。

  九、本次招聘各职位、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等内容)都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招聘单位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含报名、体检等)。

  十一、组织领导

  成立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聘简章和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金沙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17585269333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金沙县纪委监委

   

  附件:1.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点击下载

        2.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3.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

报名参加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考试(含报名、面试)的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相关招聘的公告、通知等文件,
考试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考试的应聘人员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未达到解除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7天内有省外本土感染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市、区、旗)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陆地口岸城市来(返)黔人员中未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及其他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抵黔后须按规定实行“3天2检”,如超过24小时未完成第1次核酸采样,或超过3天未完成第2次核酸采样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原则上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一)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若连续两天举行的考试,第二天考试时提供第一天考试时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需落实“3天2检”的应聘人员,其“3天2检”中任意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在考前48小时以内的,无需再重复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二天继续参加考试的,除提供第一天考试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同时确保按“3天2检”要求完成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应聘人员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应聘人员入场前提前打开。
(十二)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应聘人员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各科目开考前100分钟,应聘人员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应聘人员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四)若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再次接受入场检测。请应聘人员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应聘人员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五)除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应聘人员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应聘人员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应聘人员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六)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应聘人员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应聘人员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为避免7天内所旅居县(市、区、旗)出现本土感染者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建议应聘人员提前抵(返)黔,为进行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预留足够时间。
“贵州健康码”使用和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二、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须按规定提供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
三、入场检测步骤
应聘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入场检测通道分别设置特殊检测通道和常规检测通道两类。
(一)特殊检测通道
需实行“3天2检”的应聘人员(即“贵州健康码”出现“温馨提示”弹窗或首页出现“需3天2检”标识),须主动进入特殊检测通道。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应聘人员到特殊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按‘3天2检’要求完成的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二)常规检测通道
其余应聘人员进入常规检测通道,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应聘人员到常规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如发现需落实“3天2检”的应聘人员,立即转入特殊检测通道检测。
(三)临时隔离检查点
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应聘人员,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照《贵州省2022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7月5日最新修改版)》制定。
五、应聘人员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应聘人员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4.退伍军人身份证明.doc(点击下载

        5..个人防疫申报表.doc(点击下载

        6.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jinsha.gov.cn/zfbm/rlzyhshbzj_5686710/zfxxgk_5686717/fdzdgknr_5686720/jgjj_5686721/202208/t20220819_76132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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