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聘学历、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25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需求计划表;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至2023年9月25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3年9月22日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医妇幼集团医院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及面谈
1、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经审查符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进行,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进入体检环节。
3、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办理报名面谈手续)。
4、面谈时间:待通知。
5、报名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医妇幼集团医院人事科(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街道碧玉社区)。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医妇幼集团医院2023年第十批自主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只收打印表),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
2.报名时,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四)体检
面谈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经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小组统一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审定通过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医妇幼集团医院公示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3、按《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医妇幼集团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实施方案》执行,具体待遇面谈,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10242(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医妇幼集团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7-8231959(毕节市七星关区卫健局人事股)
2023年9月21日
附件1.docx(点击下载)
报名表附件2.doc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XlhcBGnPMlTxO37OVXt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