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
医院简介:
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于1981年,是贵州省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1.3万㎡,建筑面积5万㎡,编制床位1200张,设置临床科室34个,医技科室9个。
医院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有师承博士后导师1人、博导3人、硕导74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医大师1人、省管专家3人、国家级师承指导老师8人、省级师承指导老师9人及省级名中医16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校级教学名师1人。
医院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建设单位4个,国家卫计委临床重点专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5个,重点专科培育项目2个,国家级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6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专科14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
招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规定,结合实际,经省卫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我院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4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需求一览表》(附件二)。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情形的年龄放宽:(1)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2)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职)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16年4月7日---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在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技大楼16楼院人力资源部(贵阳市飞山街32号)报名。
现场报名时,需填写《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并提交报名所需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报名所需提供的原件仅作报名时审核验证使用,当场退还)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6)如有外语、计算机过级者还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其他能证明报名者能力、业绩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三张;
(9)在职人员(含合同制)必须提供所在单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10)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对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招聘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对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报考人员不需参加笔试,只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考试费¥100元。
5.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6年4月25日---27日凭报名发票及本人身份证在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过时不再发放)。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不予退还报名费,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和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三)考试
考试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分为笔试、面试、综合技能考核。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考试内容包括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与专业、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中违反考场纪律、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按零分计算。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和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医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单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主要对面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应变能力、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
A类岗位中的临床医师岗位(A01-A22)需按一个课时准备教学试讲内容。
面试成绩、进入综合技能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和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医院网站上公示。
3、综合技能考核
A类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均参加综合技能考核,综合技能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综合技能考核的考核内容以报考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的实际操作为主。综合技能考核不及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B类岗位不进行综合技能考核。
4、总成绩计算
A类岗位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40%及综合技能考核占20%计算,B类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技能考核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应试人员总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和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医院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由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考察不合格,报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6年7月15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和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经反映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招考领导小组要按照贵州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贵阳中医学第二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或纪律处分。
(三)联系电话:0851-85287496
监督电话:0851-85284436
联系人:赵馨、宿云翔
六、未定事宜,由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商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卫生计生委和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表:
1. 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请点击)
2. 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需求一览表
附件二: | |||||
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需求一览表 | |||||
招聘职位 | 岗位类别及职位代码 | 专业要求 | 需求 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它要求 |
心内科 临床医师 | A01 | 内科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A02 | 临床医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者学历放宽至本科 | |
消化内科临床医师 | A03 | 针灸推拿或中医学(针灸推拿方向)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神经内科临床医师 | A04 | 中西医结合临床或神经病学 | 1 | 博士研究生 | |
A05 | 中西医结合临床或神经病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血液肿瘤科临床医师 | A06 | 血液病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或中医内科学 | 1 | 博士研究生 | |
A07 | 肿瘤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肾内科 临床医师 | A08 | 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或内科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A09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或临床医学 | 1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 |
儿科临床医师 | A10 | 中医儿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针灸推拿或中医学(针灸推拿方向)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泌尿外科临床医师 | A11 | 中医外科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重症医学科临床医师 | A12 | 临床医学 | 1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
肝胆外科临床医师 | A13 | 外科学、中医外科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麻醉科 临床医师 | A14 | 中西医结合或中西医临床医学 | 1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注:本岗位从事疼痛门诊工作 |
骨二科 临床医师 | A15 | 中医骨伤或中西医结合骨科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产科 临床医师 | A16 | 临床医学 | 2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截止计算日期2016年4月) |
A17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耳鼻咽喉科临床医师 | A18 | 中医五官科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口腔科 临床医师 | A19 | 口腔医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特检科临床医师 | A20 | 医学影像学 | 1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
体检中心 临床医师 | A21 | 医学影像学 | 1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
放射科 临床医师 | A22 | 医学影像学 | 1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
骨二科 技师 | A23 | 中医骨伤或针灸推拿 | 1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注:本岗位从事推拿康复技师工作 |
临床护理人员 | A24 | 护理学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A25 | 护理学 | 11 | 本科及以上 | ||
检验科 专技人员 | A26 | 免疫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中心实验室专技人员 | A27 | 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或临床检验诊断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信息中心专技人员 | A28 | 计算机及应用 | 1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截止计算日期2016年4月) |
设备部 专技人员 | A29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 | 大专及以上 | |
院感办 专技人员 | A30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科教部 专技人员 | A31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或药学、中药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财务部专技人员 | A32 | 财务管理或会计学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计算日期2016年4月)者学历放宽至本科 |
医保部 工作人员 | B01 | 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方向) | 1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截止计算日期2016年4月) |
院办 工作人员 | B02 | 管理学 | 1 | 硕士及以上 |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