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店镇人民政府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招聘鸭甸河村、桃子坝等村(居)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6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成立新店镇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强(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庆芳(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杨尔泰(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石 莹 (镇纪委副书记)
邱真峰(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方佳佳(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彭麒森(镇纪委监察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5名,社区协管员1名。
三、招聘条件
清镇市范围内的就业困难对象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持有清镇市户籍(新店镇户籍优先),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 20周岁至36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衷于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3、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6年10月19日新店镇现场招聘会报名。
五、报名要求
报名所需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份、一寸免冠照片3张。
六、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七、录用程序
(一)测试(测试时间:2016年10月20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市人力资源市场组织的计算机测试。
(二)面试(面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经计算机测试合格后的应聘人员参加新店镇人民政府组织的面试。
八、工资待遇
月工资1920元,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自行承担)。
联 系 人:邱真峰
咨询电话:18786084741
新店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