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红枫湖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招聘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成立红枫湖镇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兴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 伟(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培宽(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马 婕(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杨 海(镇人社中心主任)
张凌竹(镇监察室主任)
唐海燕(镇人社中心副主任)
江海燕(镇人社中心工作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山村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
三、招聘条件
清镇市范围内的就业困难对象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持有清镇市红枫湖镇中山村户籍,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42岁以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思想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衷于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3、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6年10月15日红枫湖镇簸箩村现场招聘会报名。
五、报名要求
报名所需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份、一寸免冠照片3张
六、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七、录用程序
(一)测试(10月25日之前,具体时间电话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市人力资源市场组织的计算机测试。
(二)面试(10月30日之前,具体时间电话通知)经计算机测试合格后的应聘人员参加红枫湖镇组织的面试。
八、工资待遇
月工资1920元,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自行承担)。
联 系 人:江海燕
咨询电话:82602090
红枫湖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