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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考调工作人员简章(5名:12月8日-22日)
 

  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是国务院2015年1月批复设立的第45个综合保税区,是“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重要开放创新平台,是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的重要开放窗口和功能区,2016年3月正式封关运行。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紧紧围绕“国家级大数据产业聚集区、内陆开放型经济先行示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坚持高起点规划和高端产业引领,目前已基本成为包括保税加工、保税仓储、保税物流、保税研发、口岸功能、贸易金融、内外贸融合等业态快速协调发展的开放特殊区域。2016年6月,又与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创新整合,使辐射区和功能配套区不断扩大。一个新兴、高端、集约、绿色的包含电子信息、大数据、生物医药与大健康、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现代新城正拔地而起。

  为加强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贵安综保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现面向全国公开考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考调数量和岗位

  本次公开考调人数5人,事业编制,为贵安综保区管委会保税业务、招商项目管理、财政审计(统计)、投融资、电子信息岗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副处级及以下人员,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的需作出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书面承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者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有报考职位相关领域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2014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或者具有报考职位相关领域工作经历1年以上并具有报考职位初级职称以上(2015年12月1以前参加工作);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学位证书),专业为国民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金融学、贸易经济、网络经济学、投资学、金融工程、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法学、法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税务、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大数据、物流管理(以上专业以获取的毕业证书上注册的专业为准),具有在考调职位相同岗位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不限专业;

  5.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考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2月8日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axq.gov.cn、)上发布考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9:00至2016年12月22日17: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下载报名表填写后直接发送到贵州贵安综保区办公室邮箱(82174712@qq.com),或者直接到贵州贵安综保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一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原件或扫描件。报名成功以收到确认的回复单(信息)为准。

  (三)初审

  由贵州贵安综保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主要审核报考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初审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9:00至2016年12月23日17:00。

  (四)笔试

  经初审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占总分40%。

  考试时间:暂定于2016年12月下旬,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5天后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考生须持资料: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者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岗位从业经历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提供资料或者提供规定资料不齐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含自愿放弃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调工作全过程,如在考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条件不符合考调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调资格。

  (六)面试

  对笔试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且复审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4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成绩合格人数不足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分6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加分

  面试后,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在总成绩(笔试按比例折算成绩+面试按比例折算成绩)上予以加分:

  1.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称号者加3分。

  2.获得报考职位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国家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以上的加3分。

  3.获得报考专业博士以上学位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加2分。

  4.获得报考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加1分。

  5.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上几种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就高计算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总成绩公布前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政治信念、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经过考察,对不符合贵安综保区工作岗位需求实际的,报经贵安新区党工委同意后可以减少考调名额。

  (十)体检

  根据考调职位数1:1的比例,对经考察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3天)满后,由贵安综保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本人。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请,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1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取消体检资格存在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在总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后,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加分、考察、体检情况确定为拟调入人员。拟调入人员名单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调动审批

  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入的,经贵安综保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贵安新区党工委批准,办理调动手续,由贵安综保区管委会按考调人员职级职务或对应的职务职级安排工作。

  考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调入资格。

  六、其他事项

  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由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公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公告、组织体检、公示。咨询电话:0851-88502080,18286760657;举报监督电话:0851-88554891。

  附件: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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