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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阳市观山湖区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1名:12月24日-29日)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由派遣机构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至观山湖区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派遣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及事业编制身份,属于辅助性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岁;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没有因不良言行而受过纪律或法律处理记录;

  5.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观山湖区民政局基政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有熟悉办公室业务,会office办公系统操作。

  三、工资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派遣制,由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2.试用期工资(一个月):工资2000/月;

  3.正式签订合同后的工资待遇:2357元/月(含五险一金),年终进行考核后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工资待遇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三、招聘形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件在线投档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4日9:00至12月29日12:00时止;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请下载《报名登记表》 填写个人简历,通过邮件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502774013@qq.com;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4.邮件报名资料:邮箱投档的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贵阳观山湖区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应聘”。如“张三+贵阳观山湖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应聘”,邮件附件为个人如实填写的《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凡在网上进行报名人员在1月5日17时前接到电话通知的,即表示通过初审,请按通知时间到观山湖区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面谈。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带报名表、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须带齐招聘职位报名表上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单位地址:观山湖区八匹马转盘政法委一楼。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名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体检

  凡通过面试者,将按照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结果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至观山湖区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7989690

  联系地址:贵阳观山湖区金阳南路1号(八匹马转盘)

  附件:观山湖区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贵阳观山湖区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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