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
2、户籍、民族不限,性别:男性优先,年龄18至30周岁。
3、退伍军人优先。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
二、工资待遇
本科学历:月应发工资总额:5859元(缴五险一金),个人月实发工资4723元。
大专学历:月应发工资总额:5486元(缴五险一金),个人月实发工资4427元。
中专(高中)学历:月应发工资总额:5411元(缴五险一金),个人月实发工资4369元。
其它待遇:按伽师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对外地区聘用人员:(1)解决食宿;(2)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异,对考核优秀工作满1年的,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并报销路费;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逐步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事业编制计划,优先设岗,通过自治区及地区考试合格后,吸纳为国家正式编制人员;(3)夫妻共同来伽师县的,可提供住房一套,其他提供公寓宿舍楼;
(4)配偶是大专以上学历的,伽师县通过各类招考解决相应工作岗位,大专以下学历的提供产业园区就业岗位。
三、报名与确认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面试只记合格与不合格。
四、报名时间:2017年4月22日---5月10日。
贵州组联系电话:
赵 莉15214950909
李 蕊15109980127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