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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7〕26号)及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筑教办发〔2017〕40号)文件精神。将对申报合格人员进行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7年5月29日至2017年6月2日,上午8∶00开始。

  二、地点:清镇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

  三、对象:经过现场确认,并通过初审的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四、费用:按医院规定自行交费。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者请自带身份证、体检表、体检费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彩照用于贴体检表)。按时自行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责任自负。

  2、体检者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不要饮酒、熬夜,注意休息,以避免体检有异常。考生完成各环节的体检后将体检表交教育局人事科。(注:《体检表》一定要加盖医院体检中心的章。)

  六、咨询电话

  清镇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82522296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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