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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社区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社区劳动协管员招聘简章(1名:年5月18日)
 

  经红塔社区服务中心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招聘公益性岗位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1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成立红塔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茜 (社区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玉菊(社区党委副书记)

  李 芬(社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章伦(社区党委委员、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 进(社区社会服务部负责人)

  罗婷婷(社区监察室工作人员)

  吴金敏(社区社会服务部副部长)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益性岗位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1名。

  三、招聘条件

  清镇市范围内的就业困难对象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持有清镇市户籍(红塔社区户籍优先),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 20周岁至42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中专或高中(含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5月18日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现场报名。

  五、报名要求

  报名所需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份、一寸免冠照片3张。

  六、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七、录用程序

  (一)测试(测试时间:2017年5月22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市人力资源市场组织的计算机测试,经测试合格后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时间:2017年5月23日)):经计算机测试合格后的应聘人员参加红塔社区组织的面试,经面试合格后确定录用人选。

  八、工资待遇

  月工资1920元,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自行承担)。

  联 系 人:王进

  咨询电话:0851-82575228

 

  清镇市红塔社区服务中心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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