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区学校新增班级及部分空编学校教师紧缺问题,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中共清镇市委办公室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清镇市教育系统教师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委办通字〔2017〕41号)文件规定,将通过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城区教师公开遴选,解决城区学校教师紧缺问题。为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小学教师57名、幼儿园教师30名。具体遴选情况详见《清镇市2017年市内公开遴选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 遴选对象
小学:面向全市二类学校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含公办学校支持民办学校的教师)进行公开遴选。
幼儿园:面向全市二类学校在编在岗幼儿园教师进行公开遴选。
城区学校在编教师及根据《中共清镇市委办公室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清镇市教育系统教师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委办通字〔2017〕41号)文件精神,可直接交流的学校领导干部除外。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2.具有遴选岗位所需的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报考小学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需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5.报考小学的必须在我市农村基层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2014年9月30日前在清镇市农村任教),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必须在我市农村基层学校任教2年及以上(2015年9月30日前在清镇市农村任教);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近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2.违反师德师风,在师德师风测评中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
3.截止到报名之日未接转的特岗教师。
4.不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奖励性积分*40%
公开遴选总分以笔试成绩60%和奖励性积分40%之和计算,笔试及奖励性积分均实行百分制。同一岗位总积分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的高低来确定位次。
(一) 小学
1.奖励性积分
奖励性积分制,总分100分,具备下列条件的予以相应计分:
内容 | 积分 |
1.在农村基层学校任教3年以上。 | 以教龄计算,3年以上,每超一年计0.5分,5分封顶。 |
2.近3年担任班主任工作、教研组长(学校公示后认定)。 | 担任班主任一年计4分,担任教研组长一年计2分,12分封顶。 |
3.近3年内年度考核情况。 | 近3年内,年度考核一次为“优秀”等次的,每次计2分。6分封顶。 |
4.近3年中,参与本次遴选岗位学科教学成绩名列乡镇同级同类学校排位计分情况:平行班级超过10个班的前三名,平行班级在6-10个的前一、二名,平行班级在5个及5个以下班级的第一名)(乡镇中心校审核后,教培中心审核认可)。 | 平行班级超过10个班的,第一名计5分,第二名计4分,第三名计3分;平行班级在6-10个班的,第一名计5分,第二名计4分;平行班级在5个及5个以下的,第一名计5分。得分可累加,30分封顶。 |
5.近3年获得省、地(市)、县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名校长、教育名师、名班主任、先进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骨干班主任、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 获得省级表彰计6分,获得贵阳市级表彰计4分,获得清镇市级表彰计2分,同一学年、同一内容、同一奖项计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20分封顶。 |
6.近3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同级行政部门所属的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说课竞赛等教学技能比赛、参与课题研究、承担省地市县级示范课情况。(需与参与本次遴选岗位学科一致,教培中心审核认可) | 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8分、7分、6分计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7分、6分、5分计分;获得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6分、5分、4分计分;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5分、4分、3分计分。参与课题并结题的,分别按国家级5分、省级4分、地(市)级3分、县级2分计分,同一课题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加分。承担示范课分别按国家级5分、省级4分、地(市)级3分、县级2分计分。不同项目奖项可累加,同一内容获不同级别奖项计分就高不就低,不可累加。27分封顶。 |
由公开遴选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考生有关条件计算奖励性积分分值,奖励性积分按40%计入个人遴选总成绩。报名人员须在8月17日下午5:00时前将所有奖励性积分的相关印证资料提交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和积分。
2.笔试
(1)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含教育政策法规、理论),不指定参考书。
(2)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二) 幼儿园
1.奖励性积分
奖励性积分制,总分100分,具备下列条件的予以相应计分:
内容 | 积分 |
1、在农村基层学校任教3年以上。 | 以教龄计算,3年以上,每超一年计0.5分。5分封顶。 |
2、近3年担任班主任工作、教研组长(学校公示后认定)。 | 担任班主任一年计4分,担任教研组长一年计2分,12分封顶。 |
3、近3年内年度考核情况。 | 近3年内,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每次计4分。12分封顶。 |
4、近3年获得省、地(市)、县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名校长、教育名师、名班主任、先进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骨干班主任、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 获得省级表彰计10分,获得贵阳市级表彰计8分,获得清镇市级表彰计6分,同一奖项计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35分封顶。 |
5、近3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同级行政部门所属的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说课竞赛等教学技能比赛,参与课题研究、承担省地市县级示范课情况。(教培中心审核认可) | 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0分、9分、8分计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9分、8分、7分计分;获得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8分、7分、6分计分。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7分、6分、5分计分。参与课题并结题的,分别按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地(市)级6分、县级4分计分,同一课题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加分。承担示范课分别按国家级8分、省级6分、地(市)级4分、县级2分计分。不同项目奖项可累加,同一内容获不同级别奖项计分就高不就低,不可累加。36分封顶。 |
2.笔试
(1)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含教育政策法规、理论),不指定参考书。
(2)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四、工作程序
(一)宣传动员
宣传动员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5日。通过“清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公布遴选公告,各校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动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6日— 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清镇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每人只能申报1个岗位。各学校要认真按照遴选对应条件,对申报人员各项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报名时需提交资料:近期一寸彩照一张,附件2及附件3纸质档及相关印证资料,附件4纸质及电子档(纸质档直属学校或中心校盖章。
报名人员需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能证明奖励性积分的各种证书、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材料清单、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并提交《清镇市2017年市内公开遴选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纸质档)、《清镇市2017年市内公开遴选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性积分审查登记表》(纸质档、电子档)、《清镇市2017年市内公开遴选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及奖励性积分登记表》(纸质档、电子档)。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公开遴选学科岗位计划数与学科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
5.资格审查:由清镇市2017年市内公开遴选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笔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17年8月19日在“清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公布名单。
(三)奖励性积分
由清镇市2017年市内公开遴选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考生有关条件计算奖励性积分,并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22日。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含教育政策法规、理论),不指定参考书。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4.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个人总成绩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和奖励性积分40%之和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入选人员确定
由清镇市2017年市内公开遴选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遴选岗位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如末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七)入选人员岗位确定
入选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清镇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安排到相应学校任教。为保证教学工作的连贯性,将视各岗位工作情况确定入选人员到岗工作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教师是按招聘学校空缺职位进行遴选,对遴选出来的教师根据需要进行合理安排,本人必须服从调配安排,若本人不服从调配的按弃权处理,并进行顺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遴选人员按时到岗,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调配手续,办理人事调动及工资转移,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津贴、补贴按未定级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执行,待到新单位完成岗位聘任后,再按照新聘任岗位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清镇市2017年市内公开遴选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统筹实施遴选工作。
组 长:唐 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段 帅(市政府办副主任)
肖正友(市教育局局长)
董 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陈荣芬(市编办主任)
卢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姚佳佳(市教工委副书记)
杨 虹(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 苏(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人事科,姚佳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负责遴选工作相关事务。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咨询联系电话:82586031 13984101003(刘华)
附件:附表1:清镇市2017年市内公开遴选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一览表.docx
附表2:清镇市2017年市内公开遴选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附表3:清镇市2017年市内公开遴选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性积分审查登记表.docx
附表4:清镇市2017年市内公开遴选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及奖励性积分登记表.docx(附件打包下载)
清镇市教育局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