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由派遣机构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至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工作,派遣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及事业编制身份,属于辅助性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岁;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没有因不良言行而受过纪律或法律处理记录;
(五)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
(六)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人数 |
岗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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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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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熟悉计算机操作;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三、工资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派遣制,由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二)试用期工资(一个月):工资2000/月(含当月绩效考核500元);
(三)正式签订合同后的工资待遇:3370元/月(含五险一金),年终进行考核后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工资待遇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四、招聘形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件在线投档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1月26日17:00时止;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请下载《报名登记表》 填写个人简历,通过邮件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报送邮箱:1092349825@qq.com,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4.邮件报名资料:邮箱投档的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应聘职位”。如“张三+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中心+党建部工作人员”,邮件附件为个人如实填写的《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
凡在网上进行报名人员在2018年1月31日17时前接到电话通知的,即表示通过初审, 请按通知时间到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5楼党建工作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笔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带报名表、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初审不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 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名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笔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三)面试
笔试后,将由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针对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笔试、面试后确定2名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
(四)体检
凡通过面试者,将按照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结果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至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工作。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4822574
附件: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