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投资促进局是修文县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外招商引资及相关服务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6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四)依法依规、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修文县有关规定及工作纪律;
3. 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4.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协调能力等;
5.年龄: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四十周岁。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任职要求
招商专员岗位6名:专业不限(中文、行政管理、金融、法律及相关专业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者优先。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为人正直、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性格开朗,头脑灵活,反应敏捷,普通话标准,表达流利;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掌握商务谈判基本技巧。
个人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以上条件均可放宽。
四、招聘程序
本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公示—面试—公示—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招聘公告
1.时间: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8日(共5天);
2.通过修文县人民政府官网等平台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09:00 至 2018年4月11日17:00(共3天)
2、报名地点:贵阳市修文县龙场镇宾阳路民政局2楼修文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电话:0851-82372378。
3.应聘材料
(1)报名表(职位申请表,详见附件)。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3)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任职文件、聘书或合同及其他各种证明材料。
(5)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个人荣誉证书、发表的文章、成果证书等材料。
(6)亲笔手书自荐信1份。
(7)其他能佐证对应聘职位的具备优势条件的资料。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保证提供、填写的以上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面试名单公示。本次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应聘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方式一并进行,并于2018年4月13日在修文县人民政府官网上予以公示。
(三)面试
1.时间:2018年4月16日10:00--17:00。
2.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采取现场答题方式进行面试。
4.成绩计算: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评分,择高分录取。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名次。
5.若因被招聘对象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未按时进行面试签到,将自动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修文县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
(四)体检、政审
1.时间:面试结果公示结束一周内。
2.地点: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由应聘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4.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者需在面试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1周内,自行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并向聘用单位提供体检报告原件1份,同时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对本人出具的政审证明原件1份。
5.若因被招聘对象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被招聘对象接到体检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限内体检和提供体检报告、政审证明,将自动取消拟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将在候补名单中择优补录。体检、政审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体检和政审结果在修文县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时间: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
2.地点:修文县龙场镇宾阳路民政局2楼修文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3.公示期结束,招聘单位与公示合格的被聘用对象在三日内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对象在签订《劳动合同》一周内到招聘单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应聘人员如与前一工作单位有聘用关系的,需在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自行解除之前存在的聘用关系。
4.若因被招聘对象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被招聘对象接到被录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聘用手续,将自动取消录用资格,招聘单位将在候补名单中择优补录。
五、人员管理、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被招聘对象的管理参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聘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薪酬待遇
1.被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按修文县人民政府核准的同类部门(单位)聘用人员薪酬规定执行。
2.月薪酬构成为:基本工资+月绩效考核+月就餐补助+五险一金+ 年终绩效考核报酬(以用人单位对个人工作考核结果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修文县投资促进局组织实施,修文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开展招聘有关具体工作。如有疑问或需反映有关情况,请电话咨询招聘办公室。
联 系 人:容丽
联系电话:0851-82372378,13618511065
修文县投资促进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