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审判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本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法官助理)。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录入测试、面试、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本次招聘法官助理20名,主要职责在不同岗位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等审判相关辅助工作;在执行法官指导下从事执行相关辅助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热爱法院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二)资格条件
1、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2、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报考人员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在校学习成绩单及学校就业推荐表)。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熟悉电脑办公系统操作。
(三)优先录用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优先录用:
1、获得全国司法职业资格考试C证以上的。
2、获得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的。
3、有司法部门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参加过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6、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法官助理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 4 月 18 日9:30-- 4 月 20 日17:00时。
2、报名地点:贵阳市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贵阳市南明区人民A3区9楼907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其他事项:现场填写报名表,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健康体检表(体检表可在参加笔试时提交)。
(二)资格审核
1、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全面审核报考人员的各项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材料弄虚作假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试
(一)笔试
根据司法辅助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对报考人员的相关学识水平进行书面题试。
(二)技能测试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统一进行电脑操作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办公系统操作、法律文书制作。
(三)面试
通过笔试、技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工作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3:3的比例计入总分。
六、政审及复核
由我院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复核,根据列明的报考条件统一进行。
七、聘用及待遇
1、聘用方式:经考试、体检、政审复核合格的人员,按劳动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试用期三个月,月待遇2672元(基本工资1800元+其它补助872元)。签订正式合同后,每月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1400元+其它补助以及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等,年终另计发年绩效奖。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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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