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瑞华社区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党建工作部工作人员2名。
主要从事文字材料撰写、公文处理和档案整理。熟悉党务工作和公文写作格式,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熟练运用office等有关应用软件,具备较好的人际沟通、综合协调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为人正直、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2.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身体健康,言行举止得体,能够承担岗位职责.户籍不限。
3.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专业不限,男女不限,党员优先。
4.有在基层岗位从事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方式及录用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8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请下载《瑞华社区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通过邮件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投递的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 花溪区瑞华社区服务中心”。如“张三 花溪区瑞华社区服务中心”,邮件附件为个人如实填写的《瑞华社区服务中心报名登记表》。
单位地址:花溪区经开片区(原小河区)浦江路292号
联系部门:花溪区瑞华社区党建工作部
联 系 人: 罗成英
联系电话: 0851—83836748 15761018808
投递邮箱:gzhz1987@163.com
3.审核及面试: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将单独通知本人参加现场面试。现场面试时间和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期间,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予以报销。
5.录用: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录用手续。
四、薪资待遇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和交纳社会保险适用瑞华社区聘用人员标准。
附件:瑞华社区服务中心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花溪区瑞华社区服务中心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