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主要承担新区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名工作人员(合同制聘用人员),其中综合处工作人员一名,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一名,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一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投递简历(择优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现场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监察支队岗位有户外工作需求,建议男性报考。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31日9:00至6月6日16:00。
(二)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所需资料发至指定报名邮箱(742092285@qq.com),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投递简历请留详细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报名需报送以下材料和证件:
1.《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一份(WORD文档命名“姓名+专业”);
3.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四、面 试
(一)根据报名情况,达到招聘要求的人员进入面试。
(二)进入面试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体 检
面试结束后,岗位第一名确定为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依次递补,最多顺延2位。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政 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因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面试人员中,再择优依次递补,最多顺延2位。
七、公示招聘结果
对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聘用环节。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年签订聘用合同。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月,无绩效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贵安新区相关待遇标准予以计发,基本工资2400元/月(含五险一金),绩效工资700元/月,有一定的年终绩效和用餐补助。
九、地址、联系方式及公交路线
地址:贵州贵安新区百马大道99号(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5号楼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综合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8903155
公交线路:701路公交,主要站点:博物馆站—贵阳北站(南)站—甲秀北路(南)站—改茶站—甲秀南路(北)站—下坝村站—农科院站—天河潭站—贵安管委会站
附件:1.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2.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一览表
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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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招聘总人数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代码 |
岗位职责 |
招聘计划数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 |
3 |
综合处工作人员 |
1 |
01 |
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 |
1 |
35岁及以下 |
环境类、新闻学类、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监察支队工作人员 |
1 |
02 |
辅助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
1 |
35岁及以下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类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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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工作人员 |
1 |
03 |
从事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工作 |
1 |
35岁及以下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类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