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由派遣机构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至观山湖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工作,派遣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及事业编制身份,属于辅助性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参与“种房”行为;
2.热爱本职工作,自愿从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能坚持正常工作;
3.要求: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驾驶机动车辆,长期居住在观山湖区优先。
4.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处理常用软件,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撰写工作方案、总结、会议纪要、调研报告等;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17时截止,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认真填写报名表(需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9011112@qq.com,请不要传毕业证或身份证等图片。
三、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人员在10月16日17时前接到电话通知的,即表示通过初审,按照通知要求到观山湖区地质科技产业园3号楼9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带报名表、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其他相关证件。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名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察内容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对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解,面试通过人员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进入试用期。
五、体检
参加招聘体检的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谈结果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聘用及待遇情况
办理聘用手续: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贵阳市林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派遣至观山湖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工作。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
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缴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和住房公积金),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后实际到账工资为2000元/月,连续工作一年的可发2000元/年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合格将给予适当奖励,单位提供早餐和中餐,每天有往返小河和乌当区的交通车。
附件:报名表(点击下载)
2018年10月11日